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是,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并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即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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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_x000D_
一、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_x000D_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_x000D_
二、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_x000D_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_x000D_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_x000D_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_x000D_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_x000D_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