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领购发票,不是领购税票。
首先申请办理领购发票资格认定(税务行政许可)
一、业务概述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二、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本涉税事项最长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税务工作标准
1.案头审核
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信息
(2)营业执照信息
与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是否一致,申请的票种资格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
2.实地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主要核实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申请的票种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具备发票保管、开具的能力。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纳税人,如果同意领购发票,发放《发票购领簿》(要购买的大约5元钱)。
其次是领购发票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购领簿
2.税控IC卡(税控机打发票使用)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