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外地没有身份证,可以先补办临时身份证;如果当事人的居住地属于身份证异地补办业务的十大试点省、市之一的,可以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身份证,并补办临时身份证;如果当事人的居住地,不属于试点的十大省市之一的,则应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当事人在补办前,应先具体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对方的按求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