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比例为: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第二十九条 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
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