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指当事人或者相关利益人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裁判不服而提出申诉;但再审则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而重新审理。那么大家知道民事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吗?接下来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民事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3、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超过6个月,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5、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