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户多宅不收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
_x000D_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_x000D_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