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三、遵守公司章程;四、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五、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