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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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_x000D_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_x000D_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_x000D_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