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
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财产价值降低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
3、果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