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每件案事收取500元至5000元的基本代理费。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取:
(1)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每件按0.5%~3.5%收费;
(2)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每件按1.5%~2.5%收费;
(3)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每件按0.5%~1.5%收费;
(4)1000万元以上每件按0.25%~0.75%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