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权的一种吗?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是: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罚金是一种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扣除。
三、行政处罚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政处罚主体的特定性。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行使方式。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或组织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
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维护内部工作秩序,依章程、协议、约定对内部人员进行的处罚不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对象的特定性。被处罚的对象是负有行政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的规范性。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才能行使处罚权;另一方面是处罚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方式,否则处罚本身将不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