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社部等部门下发的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当年嘉奖;连续三年优秀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优先考虑。也就是说,年度考核优秀,按规定当年要给予嘉奖,并享受相应的考核奖金。奖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二、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工作人员和集体由奖励决定单位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功、记大功的同时,对个人颁发奖章,对集体颁发奖牌。
三、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奖金标准为嘉奖1500元。三等功:3000元;二等功:6000元;一等功: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