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对案件开庭的次数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开庭次数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