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择期宣判一般会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出现了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那么需要让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