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建议当事人在丢失身份证时,立即去派出所挂失身份证,能够证明身份证曾被遗失。
2、当事人可以联系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当地民政部门撤销相关婚姻记录3、当事人可以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找到冒用身份证信息、用来登记结婚的人,由对方证明当时登记结婚的并非本人。派出所拥有该份证明记录后,还需本人写一封情况说明,交代事情详情,之后才能进行正常的婚姻登记。
民政局如果有登记错误,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人员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婚姻登记机构在受理婚姻登记时,应当对登记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作出核验,如果因为登记机关核验不充分,导致登记错误,应当对错误登记的婚姻关系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