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通知书应该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根据《最高人民法专院关于适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