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取暖缴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房屋高于3.2米,需要加收超高费,每高1分米,增收百分之3。
取暖费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者供暖面积收取,按照当地县政府、市政府的规定来。一般商服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虽然没有全省统一规定,但是各地一般都规定不低于18度。省城哈尔滨规定,供热期间,居民居室内六点到二十一点的温度应达到十八摄氏度以上,其他时间室温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
哈尔滨市供热办指出,如果是由于供热单位原因,致使居民居室温度未达到法定标准的,供热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用热住户予以赔偿。
2006年冬供暖开始后,省城供暖部门在居民小区设置测温点,如果怀疑自家室温不达标,居民可就近到测温点申请测温。
哈市有关供热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关于推进供热计量实施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供热计量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在我市选择部分小区做为试点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改革现行的热费收缴方式,实现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为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提高热用户节能的积极性打下基础。现将试点小区供热计量收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热用户热费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础热价加上计量热价。 二、节能建筑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二部节能以上并有市建筑主管部门颁发节能证书的建筑。 三、具体收费标准(一)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39.14元。(二)节能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4.41元。(三)普通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36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3.16元。(四)节能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2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8.97元。 四、缴费方式热用户按使用面积预交热费,供热期结束后供热单位与热用户进行热费结算。计量热费超出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按照使用面积收费;计量热费低于使用面积热费标准,节余部分退还给热用户。 五、执行时间为2009—2010年度供热期。 六、本通知由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二__九年七月二日
20172018黑龙江取暖费收费标准? —— 这个取暖标准为每平方米25元。而时间是根椐天气变化开始供暖的。一般的是十月底开始。
黑龙江省供热收费标准 ——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收费标准分几类地区,我们伊春按住房实用面积收费,每平方米44元。
黑龙江取暖费多少钱一米 —— 黑龙江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为28元,非居民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32元。部分居民没有单位报销供暖费的,居民个人支付25.3元/平方米,其余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 _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
黑龙江冬季取暖费最低标准 —— 不低于18-25摄氏度取暖费价格每平32元人民币大庆、七台河、鸡西、双鸭山、佳木斯、价格
黑龙江取暖费报销标准 —— 规定是给报销包烧费的90%的45%。个人交10%,剩下的90%男女双方各一半。但是很多单位都以男方为主不给女的报销。这要问你们单位的规定了。
2008年 黑龙江省取暖费标准 —— 取暖费是按县来定价的 各县之间不同,比如我这几年住的绥芬河,去年是31,东宁是24,哈尔滨是33.
谁20162017黑龙江省海伦市取暖费收费标准? —— 我们是天津的,取暖费1100
我家在黑龙江省,有一套闲置的房子,没住人,取暖费应该交多少,是按20%交吗? —— 没人住的话一般是按供暖费得50%交。
黑龙江省门市地热供暖温度的标准 —— 室内不到18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