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能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