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缓刑不会当庭释放,缓刑不等于当庭释放,如果缓刑都等于当庭释放,就没必要设置缓刑这个刑种的了。缓刑是暂缓执行刑罚的意思,对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或者有改过立功行为的嫌疑人,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还要回看守所,依法办理完相关的缓刑手续后,才能解除自首行为的嫌疑人,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还要回看守所,依法办理完相关的缓刑手续后,才能解除羁押。只有宣判无罪释放的人,可以当庭释放。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