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又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各自职务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的制度。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合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可以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职工在从事生产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安全问题,而并非是为单位创造多少的经济价值,只有在安全得到了保障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这个时候就要求职工可以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中的要求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减少出现劳动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包括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发生事故要正确、果断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包括: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使企业各系统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分担安全责任,确保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2、可以防止和克服安全工作中出现混乱、互相推诿、无人负责的现象,把安全与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协调统一起来;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更好地发挥安全专职机构的监督保障作用;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发生伤亡事故之后,有利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容易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对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