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本市户籍1、本市户籍家中在限购区域内现有2套及之上住房的,不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2、本市户籍成年人单身家庭现有1套及之上住房的,不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二)市外入迁新户籍(已落户口满2年,退役复转、家属随军落户口的以外)落户口满1年且在本市平稳学生就业(在本市持续交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产品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家中1、在限购区域内现有1套及之上住房的,不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2、在本市平稳学生就业且无住房的,在本市持续交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产品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