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怎么处罚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应扣留其车辆,责令投保交强险,进行基础保费两倍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扣留车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
未投保交强险如何处罚?
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投保交强险除了罚款、扣车的处罚还有以下后果:
1、汽车未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有的赔偿都要由车主自己承担。
因此不交交强险,对于车主来说是有害无利的。
2、如果车辆不购买交强险,将无法对车辆进行年检。
3、如果车辆没有购买汽车交强险,且期限不超过3个月,驾驶人购买交强险仍然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幅度。但超过三个月不缴纳交强险,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交强险费用也会增加。
交强险:
交强险顾名思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属于强制缴纳的车险,必须要买,而且也建议各位车主可以提前续保,避免车险脱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等。
除交警外,其他人是否非法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1、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5、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