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住证如何办理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