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