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毒品犯罪从重情节有: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武装掩护走私的。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
二、《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抗拒缉私的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