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还需要在这里写下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2、标的,即买卖货物的名称;
3、要明确货物的数量、质量标准和价格;
4、要有货物交付时间和地点的信息;
5、要明确付款方式;
6、应当包括违约责任,即一方违约后,如货物质量问题、未及时交付、未及时付款等,应当明确哪些责任;最后要明确解决纠纷的方法和管辖权,也就是说纠纷是通过法院或仲裁解决的,买卖双方都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