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律分析:省内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就医的异地医院开通了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且信息完整可正常就医使用。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医保报销在各地都有点小区别,但大的方面是差不多的。无非是登记备案、持卡就医、出院结算这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异地安置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持卡就医: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 出院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保结算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根据您所在地的转诊转治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3、异地急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急诊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材料,办理备案登记。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