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提起诉讼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应当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当然,起诉人需要提交民事诉状,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法院认定双方关系是否破裂,考虑到以下几点:
1、双方的感情基础、结婚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的情绪状况、是否分居,
2、是否符合法定离婚的原因,如对方有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反复教导、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不良习惯、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等。
律师建议,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需要尽快向法院提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