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太原杏花岭区小学入学本区户籍集体户可以报名,无房的由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有房的,由房产地址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