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拘留时间最长可达三十七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人民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批的逮捕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逮捕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刑事强制措施由拘留转为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