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各有以下义务:
1、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忠诚婚姻的义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