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关于公费师范生的优惠政策主要有4点,以下将分别说明:
由政府免费安排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生活补贴的发放将由学校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进行发放,可能会一次性发放,可能会分批次发放。
不过如果不能按照签订的协议进行服务,并且也不满足特殊条件的话。将要退还所享受的费用,并且按一定比例赔偿违约金。
由省级教育厅部分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问题。要确保每一位公费师范生都能够有岗位有编制。
不过在一点上需要注意的是,公费师范生的岗位并不是由学校直接分配,而是组织相应的招聘会,具体岗位还是需要毕业生根据单位要求进行面试。
工作岗位可以流动。公费师范生在毕业之后的服务期内,不是就只能在一所学校的.固定岗位工作。可以在同一所学校李的不同岗位进行转换,可以是任课老师也可以是管理岗位;也可以在规定区域内的不同学校之间流动。
免试就读研究生。在公费师范生毕业任教一年后,可向就读学校申请攻读研究生。通过任教资格考核合格且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