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东单位不给奖励产假,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因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般产假是98天,而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广东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_x000D_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_x000D_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