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1、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是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当受益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如果受益人未能获得利益或因其善意而失去利益,则不存在返还问题。在无因管理中,管理者可能会因管理事务而支付必要的费用,但他可能不会获得利益;
2、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帮助他人、帮助危机和勇敢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和互助的界限。相比之下,不当得利制度没有相同的目的和功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