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为了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规定,制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依照法律和本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第三条 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
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第五条 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依照相关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