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Question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党员哪些情况可以不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应全体党员到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为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在留党察看期间的,或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情况特殊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但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