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 实际类似于挂靠经营,合作者交纳管理费、接受厂方监督,在经公司授权后使用其公司名称从事经营活动。 2 、具体或涉及不正当竞争及侵权纠纷,建议委托律师明确双方真实意思后,签署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二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