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仲裁。
(二)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六)申请强制执行。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