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身份证类别是什么意思
填写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时,自己是什么身份就相应的填写相应的身份证件名称即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现役军官证、现役士官证、现役士兵证等证件都是我国公民的身份证件,其中的居民身份证是最常用的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用于证明自然人有效身份信息的证件。目的是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
二、身份证办理事项
1、申领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开通,目前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2、发放范围
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3、受理时限
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4、收费问题
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873号)规定执行。
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