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利息没有高于24%,做为借款人在无法偿还校园贷的情况下,应当与校园贷一方尽可能协商,协商先把利息停下来,如果年利息高于24%,可以通过诉讼要利息降低到24%以内。如果借款人以诱惑借款,砍头息,介绍门路去平账的方式使得贷款人贷款的话,贷款人可以诉讼确认合同无效或是可撤销的。可以选择报警,讲明事情的缘由,如果是被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办理,可以由警察出面处理。怎样防范校园贷骗局:1、网络借贷平台在向大学生发放贷款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偿还能力,设置基本的门槛,比如要求提供家长同意书或抵押,加强资质审核,控制贷款额度,确保风险可防可控,减少坏账率。2、政府有必要加大对这些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力度,银监会、工商、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校园网贷中涉嫌违规、违法的现象依法进行查处,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3、对大学生而言,当务之急是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并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引导广大学生学会正确辨别优质合法的金融服务,谨防陷入高利贷陷阱。
一、校园贷信息诈骗的方式是什么
校园贷信息诈骗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
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
2、是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
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
3、还有一种更为极端的,要求学生提供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此威胁,勒索钱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