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茂名市社保卡的申领的内容
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到社保卡人社服务窗口或被授权代办的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当地社保卡,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任何一家茂名地区的合作银行作为社保卡的服务银行。
不满16周岁的申领人须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年长、残疾等行动不便、常驻异地的申领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须凭本人和申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茂名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本地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如未申请社保卡,须在参保的同时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