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人大组成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定期举行会议,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主要职能是制定、修改宪法和法律,以及选举和决定国家重要事项和领导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常务委员会。常委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履行职权,具有重要的立法和监督职责。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和若干委员组成,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县、市、区两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并选举和决定地方重要事项和领导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组成,依据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