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需要。
律师解析:
无论房产税需要不需要计提,最后依然是要进入到管理费用,根据原则,是需要计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缴纳的房产税金额足够大,占用当期损益的比重大,最好每月计提。如果占用的比重小,则需要先记入当月即可。一般而言,在每年的3月份或者9月份应该申报6个月的税金,房产税的计税基数是房产的原值减去已经计提的折旧后得出的值,然后按照房屋余值乘以1.2%。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