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上诉主体有被告人、自诉人、被告人或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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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_x000D_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_x000D_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_x000D_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