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提醒:关于证书:(1)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2)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证书信息可查询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网站)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提醒:(1)关于纳税:因补贴发放工作是由申请人目前就业单位的纳税(注册)区人社部门负责,故申请人的就业单位必须是在南京市纳税企业或注册地在南京市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如不符合,审核会不通过。企业纳税情况可电话咨询市地税12366。(2)关于参保:一定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参加的是其他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都不能申请;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在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参加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要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3)关于合同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在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一年及以上期限的。由用人单位向办理原用工登记的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用工登记变更说明、原劳动合同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①提醒: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具体以房产局房产交易备案信息为准。住房问题可电话咨询市房产部门84221312;
②住房情况如何认定
答: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