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技术技能入户人员,向市、区人事及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投资纳税入户者在人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要符合我市招调工、调干条件,可向市、区人事及劳动部门申请办理;若不符合招调工、调干条件,可直接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但不能享受连续工龄待遇。符合政策性入户条件的人员,按不同入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