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司中所适用的股权激励模式可分为三种,分别为实股、虚拟股及期权或期股,具体适用中要结合公司行业、发展阶段、人员情况及业务规模等选择适合自己的股权激励模式。
—、实股模式:
实股模式有很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以及银股等,比较适合发展期、成熟期、拟上市或拟挂牌、已上市或已挂牌的企业
二、期权、期股模式:
期权、期股模式的表现形式包括股票期权、期股及业绩股票,比较适合互联网、初创期、科技型的企业。
三、虚拟股:
虚拟股,其表现形式包括分红权虚拟股、增值权虚拟股、干股等。这种模式比较适用于餐饮连锁、零售连锁以及贸易型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