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私自拿走合伙人的钱不还,达到法定数额,就构成犯罪。至于构成何罪名,需具体分析。首先,要看拿走店里的钱是否想归还。如果想归还,且数额较大,就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不想,则涉嫌侵占类犯罪。其次,如果登记的是合伙企业或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私自侵吞单位财产,数额达到2万元,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如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要看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不是在其名下,涉嫌职务侵占罪;是登记在其名下,将合伙按份共有的财产占为己有,就涉嫌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