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如何处罚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其处罚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如何进行处罚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其处罚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自愿接受戒毒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对自愿接受戒毒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对于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对于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