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选择缴纳保险基数标准,填写《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签署《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书》,并核对《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